中央多部委九大利好齐发,光伏发展蓝海无限! 发布日期:2022-11-24

 

       进入2022年,光伏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能源增量主体,获得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11月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教育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已经9次发文或发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这其中不仅有涉及分布式和大型风光电基地的相关政策,还提到了“光伏+”创新利用、光伏项目开发、光伏出口等诸多方面。

(一)国家能源局: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80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提到: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国家能源局在回复中表示,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支撑性煤电,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煤电的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外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国家发改委: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三)四部门:积极引导企业消纳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材行业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在气源、电源等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提高平板玻璃、玻璃纤维、陶瓷、矿物棉、石膏板、混凝土制品、人造板等行业的天然气和电等使用比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建材行业燃煤加热、烘干炉(窑)、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等用煤。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四)教育部:支持学校建筑屋顶安装光伏

       11月9日,教育部发布印发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普及传播,绿色低碳理念进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有关高校初步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体系,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的碳达峰碳中和一流学科专业和研究机构。

       加快推动学校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学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四川广安县BIPV项目

 

(五)外交部:美方应立即停止对中国光伏企业无理打压

       11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有报道称,因美方的所谓禁止强迫劳动的相关法案,有价值上亿美元的来自新疆的太阳能产品自6月就阻滞在美国的港口。

       对此,赵立坚指出,美方应该立即停止对中国光伏企业的无理打压,尽快放行有关被扣太阳能组件。中方将继续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华安炉具场项目

 

(六)五部门:优先推荐光储融合!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

       11月11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七)十五部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局1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其中,“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提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有序实施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在不影响民生用气稳定、已落实合同气源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引导以气代煤。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发改委等三部门:风电、太阳能发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

       《通知》指出,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九)、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
       11月13日,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数据显示: 光伏25.8亿,风电20.46亿,生物质8425万,合计47.1亿。
       同时强调: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3年底;优先足额拨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项目至2022年底;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2年底;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和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2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至2022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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