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重大变革! 发布日期:2023-03-23

 

       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稿中对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并网指引。
       项目主要包括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文件从项目合规性、备案指引、运营模式、接入电压、并网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内容详细,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参考意义。

其中,户用光伏项目并网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项目业主身份证明、银行账户资料;
2、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3、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圆满完成指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资料;
2、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3、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4、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工商业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提交以下并网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图;
2、施工单位、试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施工、试验委托书;
3、主要电气设备提供质检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
4、项目备案证;
5、现行政策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若项目拟接入中压 10(20)千伏,需提供并网启动方案;若项目拟接入用户专变, 需提供专变值班人员名单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的并网流程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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